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告
2008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厅考核合格,批准吴庆华等65名同志为农作物种子检验员,颁发《种子检验员证》;批准张瑞霞等30名同志增加种子检验员类别,变更其《种子检验员证》中有关类别的内容。 特此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批准的农作物种子检验员名单(第三批)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二○○八年九月五日
版权所有:内蒙古种业信息网 | 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北路74号
电话:0471-6286097 | 传真:0471-6286097 | E-mail:TCLnmseed@163.com
蒙 ICP 备 0500356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