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动态  |   党 支 部  |   站 职 责  |   检测中心  |   种子协会  |   审定委员会 |   南繁办事处
通知公告  |   品种管理  |   市场管理  |   质量监管  |   种业发展  |   南繁工作   |   盟市工作
种子法规  |   生产许可  |   经营许可  |   品种试验  |   品种审认  |   品种保护   |   种业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种业要闻
请稍候...
盟市工作 更多>>
兴安盟水稻企业到天津学习考察
我盟国家、自治区多渠道品种 ...
通辽市进行玉米联合体及绿色通...
通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用种...
全国农技中心组织专家到我市检...
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区田间管理...
兴安盟种子行业协会成立
兴安盟种子行业协会成立
三部委联手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
【关闭】 】 发布日期:【2013-12-03】 浏览次数:【12601 次】
    11月29日,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召开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标志着近年来执法力度最大、覆盖范围最广、处罚措施最为严厉的一次品种侵权和制售假劣专项整治行动拉开序幕。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种子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种子质量显著提高,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为粮食生产十连增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品种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行为在某些地方较为突出,损害了农民利益,也损害了品种权人合法权益,不但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严重挫伤了我国种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会议强调,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要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的原则,以玉米、水稻为重点作物,以制种基地和案件高发区为主战场,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认真梳理案件线索,集中力量,退出一批问题品种,吊销一批种子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坚决捣毁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不法分子。
  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在讲话中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提出几点要求,一是严查重点品种。农业部和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审定品种进行全面清查,加大品种退出力度,坚决退出没有生产面积、存在重大缺陷、未及时上交标准样品的品种,坚决打掉套牌侵权种子的“外壳”,切实解决品种“多乱杂”问题。二是严查重点地区。抓好种子生产基地的管理,加大对基地调出种子的监管,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不得调出,并严肃处理。明年,在播种和收获前两个关键时期,进行拉网式检查。三是严查重点企业。对历年抽检中发现有套牌侵权行为、群众举报投诉较多、拒绝抽检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监管其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坚决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处理。四是严查大案要案。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联合查处大案要案。做到信息共享,做好“两法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对公安、工商部门查处的案件,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农业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检测或田间鉴定。
  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强调,种子市场监管是工商总局近年来专门针对农资打假开展的红盾护农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加强与农业、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严厉查处销售假劣种子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子”。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畅通与农业、工商等部门联系合作渠道,有效形成打击种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坚持快侦快办,迅速突破一批大要案件,形成有力震慑,从源头上重创种子违法犯罪。

上一篇: 《2015年中国种业发展报告》出版发行
下一篇: 农业部党组成员中国种子协会会长梁田庚同志在全国种植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分享到:0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种业信息网 网站建设:国风网络  蒙ICP备19002260号-1
法律顾问:内蒙古恒信长城律师事务所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种子协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宝塔庄园 电话: 0471-6931518 E-mail:nmseed99@126.com
种业信息群:76101952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70号
内蒙古种业信息 内蒙古种子交易 内蒙古种业协会 内蒙古种业 内蒙古自治区种业 内蒙古种子


0